该档案共计6件,来自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市人民政府全宗,分别是“财房字第一号”“金字第一号”“民字第一号”“工商字第一号”“财盐字第一号”,系1949年5月-6月上海解放初期,上海市军管会接管敌产、金融、地区政权、工商、文教、盐税等各方面工作发布的第1号布告,其内容规定了相关领域接管工作的规则、办法及组织纪律等,是我党解放、接管上海的历史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