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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视点】《档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正式发布

时间: 2026-09-04  

近日,国家档案局正式印发《档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档案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规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及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档案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国家档案局组成工作专班,完成《预案》编制工作。

《预案》作为国家层面档案部门应急预案,体例结构和主要内容与国家总体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保持一致,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既落实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又充分考虑档案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及条块结合的实际,主要从6个方面明确了档案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开展档案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流程和要求。一是明确了总体要求、预案编制依据和事故分级标准;二是明确了处置协调机制及专家组的组成;三是明确了风险防范和事故监测与预警、处置与救援等流程;四是明确了善后处置、事故调查评估和恢复重建等的要求;五是明确了人员、物资、技术、经费、通信、运输等应急保障要求;六是明确了预案的编制、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生效时间等要求。

这是国家档案主管部门第一次制定国家层面部门预案,对于提高档案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档案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档案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来源:“国家档案局”微信公众号)